房市情報--買地送屋…300萬買到違規農舍

 

民眾嚮往田園生活,常見「買地送屋」行銷農舍手法,
但小心花大錢買到違規農舍!監察委員陳慶財等人
昨天巡察後龍鎮「樂耕園」20間組合式木屋(資材室)
違反農用,屋主花三百多萬元購買,卻必須受罰,
依區域計畫法可以連續開罰6萬元到30萬元,直到改善為止。
 
 
苗栗縣2001年至上個月在土地登記簿註記的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面積高達1870.39公頃,
監委陳慶財、楊美鈴、章仁春、陳小紅
專案調查全台農業用地興建農舍狀況,
昨天第一站到苗栗縣聽取簡報,巡察造橋鄉
「城市田園」、後龍鎮「樂耕園」違規農舍,
陳慶財表示,「農地農用」是最大原則,
希望未來建置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平台,展現政策成效。
 
縣府農業處人員指出,「樂耕園」占地近一公頃,
一般農業區農地分3區蓋了20間組合式木屋,
有些不足0.1公頃,依規定不能蓋資材室,
且資材室必須向鎮公所申請興建,
資材室也沒有供農業用途,縣府今年5月發現,
鋪設的石路、花圃、水池及組合式木屋,統統不合法。
 
此外,「城市田園」占地約750坪,
屬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業者蓋了4間豪華農舍,
未經農民資格審查,也沒有申請建照,
就自行興建,且庭園景觀造景超限,
「城市田園」二度違反水保法,
已發函要求補照,並移送依區域計畫法核處。
 
農業處長許滿顯說,農地蓋農舍違規態樣
包括庭園景觀造景或水泥鋪面未作農業使用,
山坡地大型開發雖合法規畫建農舍最小面積0.25公頃,
但聯外道路不能以農路名義申請,
都導致非農用土地面積超限,縣府還發現少數地政士、
建築師甚至誤導消費者,違反區域計畫法罰
一次6元萬就好,建請中央規範違法專業人員裁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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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張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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