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民間借貸三大忌
A:借貸不是一件小事,得要通盤考慮後再下決定。
但是人在急迫的情形下,
還是容易趨向感性或本能而做出不利的抉擇
(輔大的惡房東就是利用這種心理逼迫涉世未深的學生簽下不利的合約),
因此造成日後許多糾紛,以下就是貸款的三大忌:
1.沒寫契約、借據:
認為借貸的金額不大,不好意思或不需要寫借據,這是不夠謹慎的表現。
2.不熟悉借款人的品行:
不要只因一面之緣或者是通過別人的介紹就借貸。
3.根本不知道借貸的用途:
看起來很荒謬,但真的很多人會犯。
基於信任或什麼其他鬼遮眼的理由而不過問;
或是借一筆錢卻沒有明確的規劃或目的!
雖然很多人都知道借貸的三大忌,
但是在面臨借貸時常會忘記,
切記!借貸一定要寫契約,
因為這是法律上,雙方借貸關係成立的有利證據,
亦是日後解決借貸糾紛的最佳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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