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情報--農舍未農用 宜蘭5600棟違規

監察院昨天到宜蘭調查農舍案,
縣府指出,5600棟違規使用被課地價稅,
也發現多數農舍短期內移轉,過去5年
3400件中有6成在3年內移轉,
將稽查遏止違規與炒作。
 
監察委員章仁香、楊美鈴、陳慶財到宜蘭履勘,
調查農地興建農舍案,農委會主任委員
陳保基等官員陪同,宜蘭縣政府秘書長陳鑫益、
農業處長楊文全等簡報與座談。
 
宜蘭農舍問題有多嚴重?縣府指出,
民國89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前,農舍有1754棟,
修正後到去年止,新增核發使用執照農舍達7612棟,
農舍多數未作農業經營使用,
多達5600棟因實際違規使用,
被改課地價稅,比例達7成以上。
 
縣府發現,多數農舍被短線炒作牟利,
短期內移轉者眾,過去5年取得使用執照的
農舍有3400棟,其中6成取得使用執照3年內即移轉。
 
監察委員要求落實農舍管理與農地農用,
尤其對有重大違規,危及公共安全者應優先處理,
更要遏止新違規出現;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
會遏止新違規,清查與處理舊的違規。
 
調查與座談中,縣府指出既有農舍的管理困境是
違規農舍太多,稽查人力有限,將以遏止新建農舍
違規及舊有農舍擴大違規為首要,以4月7日
「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
發布實施為基準日,新農舍不得再有任何違規,
如有依法處罰並限期改正,之前發照已興建完成的
農舍如再有新增或擴大違建,或妨礙公共安全、
交通、公共衛生或重大違規者,依法處罰並限期改正。
 
縣府建議,農發條例中,農民是指直接從事
農業生產的自然人,但沒有明確定義,
中央應清楚與具體定義,而農民資格僅形式審查,
農地供農業使用也沒有實質審查,
應該調整;至於農舍配置,因無明確規範,
造成農舍多蓋在田中央,
破壞農業經營用地的完整性,
建議中央修改未妥適的法令。
 
 
冠宇聯合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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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710883  陳經理
 
 
 
資料來源:聯合報 記者羅建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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